汉中是一个天然“聚宝盆”。北依秦岭,南屏巴山,汉水横贯全境,形成汉中盆地。地处暖温带和亚热带气候的过渡带,夏无酷暑,冬无严寒,雨量充沛,气候湿润,生态环境良好,生物资源极为丰富。汉中是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。据文献载:“郡临汉水之阳,南面汉山,故名汉中”。公元前312年秦惠文王首置汉中郡,迄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。石门栈道系世界上最早的人工穿山隧道。镌刻于石门之上而现存于汉中市博物馆的《汉魏十三品》,不仅是艺术研究价值极高的书法珍品,而且是宝贵的考古和文学资料。汉中是汉王朝的发祥地,汉高祖刘邦“明修栈道,暗渡陈仓”,完成统一大业,特用“汉”字为号,建立汉王朝,留有古汉台、拜将坛、张良庙、饮马池等遗址。三国时期诸葛亮屯兵汉中,六出岐山,鞠躬尽瘁,死后葬于勉县定军山下,其武侯墓、祠彪炳青史。出生于城固的西汉著名外交家张骞,是世界闻名的“丝绸之路”的开拓者,被誉为“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我国古代“四大发明”之一造纸术的鼻祖蔡伦封侯并长眠于洋县龙亭。汉中还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,李先念、徐向前、王震、汪锋等同志都曾在这里战斗过。景观:汉中博物馆、武候祠、武侯墓、南湖风景区、南沙河、大熊猫自然保护区、五龙洞森林公园、灵岩寺、张赛纪念馆、留候祠、蔡伦墓祠等。
汉中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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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